越秀区代理记帐客户出口退(免)税申报指南

一、出口货物退(免)税的申报期限
(一) 外贸企业及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(以出口货物
关单〈出口退税专用〉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)起90日内,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手续。[注:外贸企业报关单到期日超过当月申报期的,应在下月申报时办理简易延期申请。]
(二) 外贸企业的申报期为每月第1-5个工作日。
(三) 生产企业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-15日(逢节假日顺延)。
(四) 简易延期申请的办理(只适用于外贸企业):企业将符合
理简易延期申请条件的报关单集中填报1份《延期申报出口退(免)税申请审批表》,并与出口退税明细申报表一起装订(装订在退税汇总申报表后),由办税服务厅受理退税申报时一并受理。《延期申报出口退(免)税申请审批表》上的栏目空间不足以填写有关内容需另附清单的,需在审批表与清单之间加盖骑缝章;延期申请理由为“关单到期日在当月申报期后”。

二、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应提交的资料
受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所需资料:出口退税申请表、出口退税纸质原始凭证和电子申报数据软盘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请表资料(按顺序装订):
1. 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(1式3份,其中2份不需装订);
2. 延期申报出口退(免)税申请审批表(需办理简易延期申请
企业提供);
3. 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1份;
4. 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明细申报表1份。
(二)装订成册的出口退税纸质原始凭证,包括:
1. 税收(出口货物专用)缴款书(退消费税附送);
2. 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抵扣联);
3. 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;
4. 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(税务机关存根联)。
(三)如属于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,还须提供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。
(四)如属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出口的(包括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),需提供《委托加工合同》及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《出口货物退税率鉴定表》。
(五)如属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,需提供加盖外经贸部门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章的《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》。
(六)如属进料加工贸易方式,进口料件采取作价方式复出口的,需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《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》复印件。
(七)当月有以前年度可退税额的,需做以前年度12月的零申报;零申报只需提供一式三份《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》,内容全部为0,无需提供电子申报数据软盘。
(八)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
三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应提交的资料
(一)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汇总表》、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》及电子数据。[注:如本期有免抵退税额需提供汇总表及附表一式五份,如本期无免抵退税额需提供汇总表及附表一式三份。]
(二)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明细表》(一式三份)及电子数据,其中内附以下凭证:
1. 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。
2. 出口发票。
3. 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代理出口货物协议(委托出口企业)。
4. 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应税消费品的,还应提供消费
税收(出口货物专用)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。
5. 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(三)涉及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还需提下列资料:
1.进料加工登记业务类
(1)纸质进料加工海关手册
①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》。
②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。
③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(2)电子手册
①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》(该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。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,核定依据为海关登记资料;有历史进料加工业务记录的,核定依据为进料加工贸易历史数据的实际分配。)。
②《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》。
③《海关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通知书》。
④上一期税务机关核准的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》
2.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申报
(1)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》。
(2)原材料明细账页、总账账页复印件。
3.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
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》。
4.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类
(1)纸质进料加工海关手册
①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》。
②海关核准签章的《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》复印件。
③海关按内销征税的专用缴款书和对应报关单的复印件。
(2)电子手册
①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》。
②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核销表》。
③《进料加工电子手册核销跟踪表》。
④《手册执行情况表》。
⑤海关按内销征税的专用缴款书和对应报关单的复印件。
⑥纳税人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电子备份数据。
(四)有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企业,还应提供《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免、抵、退税管理》要求的资料
1.《生产型出口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鉴定表》复印件。
2.与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类别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四、出口退(免)税申报流程
(一) 出口企业收集退税凭证
(二) 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数据
(三) 出口企业电子数据预申报
(四) 出口企业处理预申报反馈信息
(五) 出口企业正式申报(打印申报表、装订退税凭证)
(六) 税务机关审核、审批
(七) 税务机关退(调)库
注:该指南只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不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。